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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3 17:39:45 人浏览
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行政机关应当督促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建立相应的 自检制度。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 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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