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行政法律 > 行政处罚法 > 行政处罚知识 > 什么是行政处罚的管辖权?在通常情况下发生了行政违法行为谁有权处罚?

什么是行政处罚的管辖权?在通常情况下发生了行政违法行为谁有权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3 00:57:10 人浏览

导读:

行政处罚的管辖是确定对某个行政违法行为应由哪一级或者哪一个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法律制度。它是对行政机关和行政处罚实施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进行划分,明确其分工的重要措施,是解决行政处罚主体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主要依据。明确规定行政

  行政处罚的管辖是确定对某个行政违法行为应由哪一级或者哪一个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法律制度。它是对行政机关和行政处罚实施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进行划分,明确其分工的重要措施,是解决行政处罚主体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主要依据。明确规定行政处罚主体对行政违法案件的管辖权,有利于防止处罚主体越权处罚或者重复处罚,同时也可以对那些有管辖权而不认真行使职责的处罚主体进行约束,使行政机关和其他被委托或者授权的组织能够尽职尽责行使权力,使行政违法行为能够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从而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保障行政机关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规定包含了行政处罚管辖权的多项原则,也包括了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职能管辖以及级别管辖等几方面的内容。

  确立行政处罚的管辖原则,是以有利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权,有利于及时有效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为前提的。由于行政管理活动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因此,在行政处罚管辖问题上,法律首先考虑到地域管辖问题,规定了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同时为了提高行政处罚的效率,有效、及时地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又对级别管辖问题作出了规定,即在通常情况下,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辖。这样规定,一方面有利于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及时地发现违法行为并便于对违法行为的进一步调查和取证,作出处罚决定;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为了使行政处罚更准确,体现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行政处罚法还作出了行政处罚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的规定。这实际上是对职能管辖作出的规定。为了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实施有效的行政管理,各行政机关都是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各自的职权。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它具有行政权的特征,因此,行政处罚权的行使也必须依职权进行。但需要指出的是,行政处罚权与行政权又有所不同,有行政管理权的机关不一定有处罚权,同时对此种行政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机关对彼种行政违法行为就不一定都有行政处罚权,因此,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行政违法行为要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这一规定,充分考虑到了行政管理专业化的特点,有利于行政机关管理,有利于行政处罚的准确性,同时便于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