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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林业局(园林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2 21:19:31 人浏览

导读: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证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行政执法人员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证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执法人员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较大数额罚款(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求听证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法定授权组织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由该授权组织听证。行政委托组织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由委托的行政机关组织听证。?

  三、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其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人员主持。?

  四、行政处罚听证会由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组成。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由负责听证的机构指定。组织听证的机关可以聘请本单位以外的听证员参加听证。听证主持人应由行政机关从事法制工作2年以上或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或局机关聘任的常年法律顾问担任。听证员设1名以上4名以下,协助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听证会组成人员应为单数。听证会应设书记员1名,负责听证记录的制作和其他事务。?

  五、听证参加人包括:?

  1、案件调查人员;?

  2、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3、与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及其代理人;?

  4、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5、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人参加听证的,由听证主持人决定。?

  六、听证参加人应当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出席听证,遵守听证纪律,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及听证员的询问。?

  七、行政机关对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作出《

  市林业局(园林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八、当事人对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要听证的,应当在收到《

  市林业局(园林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当事人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不得再要求听证。?

  九、行政机关受理听证后,应进行下列工作:?

  1、负责承办案件的部门,应当在3日内将行政处罚认定的主要违法事实、证据的复印件、照片以及证据目录、证人名单送负责听证的机构;?

  2、负责听证的机构接到移送的案卷材料后,应在3日内确定听证会组成人员;?

  3、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听证会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会通知书》移送当事人;把听证时间、地点等事项通知其他参加人;?

  4、公开听证的案件应在听证举行3日以前公告案由、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听证举行时间和地点。?

  十、举行听证会的组织形式、方法、程序及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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