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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1 12:40:00 人浏览

导读:

行政复议是一种公民的救济权利,如果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到复议机关提起复议,那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什么?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行政复议是一种公民的救济权利,如果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到复议机关提起复议,那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什么?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什么

  一、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二、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有关双方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处理”;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

  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8、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三、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

  (一)申请

  1、可申请的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可申请的期限。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申请的方式。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采取书面形式申请的主要是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会当场记录申请人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不必担心。

  (二)受理

  (1)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会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以书面告知申请人;

  (2)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他们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三)审理

  在具体审理复议案件中,以有关机关的通知为准,按时参加复议,积极配合调查

  (四)决定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会在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通过上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以及相关知识,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哪些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哪些不能申请,在申请过程中按照小编提供的程序也能避免很多麻烦的发生,希望小编的整理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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