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行政法律 > 行政复议法 > 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管辖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管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3 07:41:43 人浏览

导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1、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所辖各区、县(市)人民政府;2、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各直属工作部门;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各直属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也可以向设立该派出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1、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所辖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各直属工作部门;
  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各直属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也可以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工作部门申请复议);
  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