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行政法律 > 行政动态 > 郑州一交警副大队长 被超车不爽 随意扣车罚人

郑州一交警副大队长 被超车不爽 随意扣车罚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30 06:15:06 人浏览

导读:

N郑州晚报本报讯郑州交警六大队副大队长王发战,驾车途中被人超车很不爽,先是责令民警以该车涉嫌盗抢为由进行暂扣,当调查发现该车不属盗抢车辆后,又以闯红灯为由进行处罚,当两项处罚均行不通后,最后又以机动车不符标准为由处罚150元。14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局通

郑州晚报

本报讯 郑州交警六大队副大队长王发战,驾车途中被人超车很不爽,先是责令民警以该车涉嫌盗抢为由进行暂扣,当调查发现该车不属盗抢车辆后,又以闯红灯为由进行处罚,当两项处罚均行不通后,最后又以机动车不符标准为由处罚150元。14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局通报批评了交警六大队随意执法行为,并对该大队一名民警和两名大队领导追究了行政执法责任。

有人超了他的车 他又超过去

据介绍,5月8日上午,王发战驾驶着一辆警车去单位开会。10时40分许,与其同向行驶的王某驾车超越了他的警车。王发战遂又超越该车,两车发生了互相抢行的小纠纷。

之后,王发战将该车拦在两条路的交叉口附近,指令六大队民警时和平、占耀文到现场,以车辆闯红灯、涉嫌盗抢为由将该车暂扣,而王发战驾车离开现场。

之后,民警时和平以“时和平、郭浩”的签名向王某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把车暂扣下来。

然而,该车经检查并不属盗抢车辆。但后来发现该车被加装了氙气灯,时和平就以闯红灯名义将该车移交六大队违法处理室,并交代“是王发战副大队长拦下的,发现闯红灯了”,示意“此条不能改,处理时给王副大队长说一下”。

之后,该车以闯红灯遭受处罚。车主王某申辩没闯红灯,不认可该处罚。当时,六大队未以闯红灯处罚王某。5月12日,时和平以王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开具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其罚款150元。无奈之下,王某缴纳了罚款。

扣车副大队长 被行政警告

14日,郑州市法制局指出,交警六大队此次执法随意,将认定的当事人违法行为多次变化,且执法程序违法。据调查,5月8日执法暂扣车辆的是民警时和平、占耀文,但在出具的处理通知书上的签名却是“时和平、郭浩”;事件发生在5月8日,而六大队却在5月12日作出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违反了“适用简易程序处罚应当当场作出”的有关规定。此外,执法还存在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

市法制局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市政府决定,对时和平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副大队长王发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大队长赵勇被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交警支队也集体遭到了通报批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