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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8 00:39:22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证据,有证据才能够举报告发他人。无凭无据的只能构成诽谤和冤枉,因此如果我们选择向法院起诉,首先要做的应该是收集证据。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行政赔偿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证据,有证据才能够举报告发他人。无凭无据的只能构成诽谤和冤枉,因此如果我们选择向法院起诉,首先要做的应该是收集证据。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行政赔偿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行政赔偿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行政赔偿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举证责任的分配》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第二十七条 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三十二条 原告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数额方面的证据。

  行政赔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方举证。

  二、取证注意事项

  1、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如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交由法定部门鉴定;

  2、取证应迅速及时;

  3、在必要时,可依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采取证据保全;

  4、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证的问题,由于被告可以不就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举证,人民法院可依职权主动取证;5、对于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而无法提供的,应由法院依法核查或调取。

  在法律快车小编向您介绍了这篇文章之后,我们都知道了,行政赔偿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法律规定,原告对于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依据承担举证责任。拥有证据才有起诉的权利。感谢您的阅读。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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