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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有什么不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4 01:58:35 人浏览

导读:

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在字面上看着很相似,很多人混为一谈,实际上是不一样的两个概念。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行政审批和行政许...

  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在字面上看着很相似,很多人混为一谈,实际上是不一样的两个概念。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有什么不同?行政许可期限为多少长时间?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有什么不同

  1、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法学上的概念,我们更多的是在法律意义上使用;行政审批是一种行政管理学上的概念,更多的是在行政管理意义上使用。

  2、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审批则主要是内部行政行为。

  3、二者的救济途径有所不同。行政许可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如果认为该行政许可侵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救济;而对行政审批不服通常不能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一方面,《行政许可法》实施前业已存在的行政审批,如果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则应转化为行政许可,其设定和实施应当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规范。另一方面,由于性质决定,行政许可并不能完全取代行政审批,在实际工作中,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将长期同时存在。

  二、行政许可期限为多少长时间

  1、一般期限

  (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4)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5)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

  2、期限的延长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延长行政许可期限的两种情形: 1、法律、法规可以规定更长的审查期限。对情况复杂的行政许可,在20日内不能办结的,法律、法规还可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是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另行规定,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长于20日的审查期限。 2、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批准延长期限。对因出现合理的客观原因致使行政机关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相应延长期限。 行政机关延长行政许可的审查期限,应当符合几点要求:

  (1)其延长的理由必须是正当的,并且,行政机关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要履行严格的内部报批手续。三是延长期限应当短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一般期限。

  3、期限的扣除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期限中的除外事项主要是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这些活动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内。但应将听证等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综上所述,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不同有:适用范围不同;设定的条件不同;救济途径有所不同;指向的对象不同。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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