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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卫生行政许可时限的说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2 08:34:48 人浏览

导读:

一、卫生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二、时限规定及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下列规定: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

  一、卫生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

  二、时限规定及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下列规定: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 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 事项;

  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 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

  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 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 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 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根据以上规定,颁发卫生许可证最长期限可在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三十内,另外,依法需检验、检测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现在卫生部门执行的二十日的时限少于许可法的规定。

  (二)卫生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单位大部分都 需要检验检测,主要依据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 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 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

  体健康有害的;

  (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四)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六)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七)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九)超过保质期限的;

  (十)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十一)含有未经国务院下牛行政部门批准伸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十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第十条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外。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如下规定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二)水质: (三)

  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而上述规定的有关项目要进行实验室检验或现场检测,并出具卫生检验报告。而检验报告报告的签发有严格的程序,要有两周的时间 方可完成。另外,卫生许可申请还要经移交、分发、科室现场验收、收集整理、领导审批等有关程序。

  综上所述,卫生行政审批现阶段执行的时限确已很短。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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