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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司法厅行政许可工作缩短时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2 08:46:28 人浏览

导读:

导言: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效能,河北省司法厅明确要求,律师行政许可由法定时限10日缩短为7日,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工作者、市司法局律师行政许可初审等事项由20日缩短为10日。据了解,为提高报送效率,河北省司法厅下发通知要求,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不得押件,

  导言: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效能,河北省司法厅明确要求,律师行政许可由法定时限10日缩短为7日,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工作者、市司法局律师行政许可初审等事项由20日缩短为10日。

  据了解,为提高报送效率,河北省司法厅下发通知要求,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不得押件,收到申报材料后立即报送市司法局初审,报送时间不超过5日。市司法局初审完毕后要立即用特快专递或派人报送省司法厅复审,报送时间不超过5日。同时要求,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和办结后,省司法厅有关处室必须在当日告知厅法制教育处,由法制教育处负责及时登录河北效能网审批监察系统。各市司法局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和办结后,也要在当日登录河北效能网审批监察系统。

  河北省司法厅还完善了行政许可办理程序。主要包括:对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的,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事项办结后,当日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填写《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等等。

  河北省司法厅全面推行行政许可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实行全程监管,出现问题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采取厅职能处室与市司法局对口科(处)长、处长或科(处)长与具体工作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岗位责任等形式,确保在行政许可审核中自下而上做到"三统一",即文书格式统一、审核条件统一、时限要求统一。同时,河北省司法厅还将行政许可决定在办公场所公开,允许当事人和公众查阅,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据悉,为减少环节,河北省司法厅在厅机关门口设置了行政许可申请接待室,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根据申请事由,逐一分配到相关处室负责办理,并将负责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费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信息通过公告栏和《河北法治网》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同时,申请人除当面申请外,还可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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