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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的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1 17:42:30 人浏览

导读:

按照行政主体的界定,行政主体整体可分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两部分。具体包括以下10类:(1)国务院;(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3)国务院直属机构;(4)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务院办事机构;(5)国务院管理的国家局;(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

按照行政主体的界定,行政主体整体可分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两部分。具体包括以下10类:

(1)国务院;(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3)国务院直属机构;(4)经法律 法规授权的国务院办事机构;(5)国务院管理的国家局;(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8)经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关(Detached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和派出机构(Detached Office Of The AdmJnistrative Authorities),【派出机关指一级政府设立的派出组织,如行政公署(Subprovincial Administrative Office)、区公所(Subcounty Administrative Office)和街道办事处(Subdistrict Administrative Office);派出机构指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的派生组织。】(9)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10)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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