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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把案件退回检察院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3 15:37:33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把案件退回检察院。那么法院会把案件退回检察院吗,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是什么,法院的职责是什么?以下问题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符合法定原因,法院是可以把案件退回检察院的。那么法院会把案件退回检察院吗,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是什么,法院的职责是什么?以下问题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法院会把案件退回检察院吗

  法院有权将刑事案件退回检察院,

  一般来讲,退回检察院的刑事案件有以下几个原因:

  1、多为证据不足被法院要求补证再起诉。

  2、检察院起诉的罪名与提供的证据不能完全支持,需要另加罪名而退回。

  3、在庭审过程中,检察院要求休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三)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四)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

  (五)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 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二) 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三) 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四)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

  (五) 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六)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

  (七) 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法受理。

  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

法院会把案件退回检察院吗

  二、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是什么

  简单来讲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

  1、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其自侦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和所有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庭作控方。

  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 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不是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

  3、法院与检察院的主要联系是检察院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法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与提出抗诉等。

  4、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一般来说,公安机关是侦察机关,检察院是监督和刑事起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一个案子立案以后,由公安机关侦察,收集证据,如果认为要起诉就把所有案卷资料移送至检察院,如果检察院审核后决定起诉,就由检察院起诉,由法院审判。这是对于刑事诉讼来说的。另外,检察院自己对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有侦察权。可以自己立案侦察起诉。而对于公安机关的侦察工作和法院的审判工作,检察院是监督的作用。对于民事和行政案件,检察院可以通过当事人申诉或法院审判委员会反映向法院抗诉。总的来说,检察院和法院就是一个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辩护方和法院组成一个等腰三角形关系。检察院这个时候是控诉方。

  三、法院的职责是什么

  (一)审判法律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市法院管辖和市法院认为依法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判法律规定由市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审查处理不服市法院和下级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四)审判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五)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

  (六)监督和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八)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九)管理、协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十)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一)负责指导全市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市法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全市法院监察工作。

  (十二)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三)承办其他应由市法院负责的工作。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法院会把案件退回检察院吗的法律知识。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法院满足法定原因是可以将案件退回检察院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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