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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有追诉期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5 10:27:42 人浏览

导读:

我国的行政处罚,它可以根据实际的时效来进行追诉,并且也要了解我国在实施计划过程当中,要根据所适用的法规以及规章来进行决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行政案件有追诉期吗问题的解答,在这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我国的行政处罚,它可以根据实际的时效来进行追诉,并且也要了解我国在实施计划过程当中,要根据所适用的法规以及规章来进行决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行政案件有追诉期吗问题的解答,在这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行政案件有追诉期吗

  行政处罚案件追诉期是两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6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二、行政处罚的注意事项

  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 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

  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决定作出之前,不停止调查。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是多久

  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和未按决定履行处罚义务应招致何种法律后果的条文均表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除了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某具体时间履行外,一般均应当立即开始履行决定中载明的义务。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行政案件有追诉期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行政处罚判定书,它的生效时间是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以及举报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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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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