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假焊工证的犯法吗
导读:
对于一些从业人员,可能会利用假的许可证件进行一些经营活动,对于我国的焊工证,他在进行一些经营的时候是需要具备的,以防发生一些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安全隐患,没有资质证明,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办假焊工证的犯法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使用假焊工证,也就是说有焊工证,但是焊工证是假的。
(一)自己也不知情的
现在这世上骗子多,总有那么几个缺心眼的被骗了也不知道,直到执法部门查出自己证书是假的才知道是上当受骗了,想找骗子理论也不知道上哪找人去。
对于这些人,主观意愿上是不想持假证上岗的,国家也不会过多为难他们,但是一个“无证上岗”还是逃不掉的。
所以各位拿到焊工证后,一定要去官网查查有没有自己的证书信息、证书是不是真实有效的,不要等被查出来才知道是假的就太晚啦。
(二)证书是伪造、涂改的
如果焊工证是自己伪造、涂改的,或知道证书是伪造、涂改的仍使用的,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转借、转让、冒用焊工证的
如果把焊工证转借、转让给他人,或者冒用他人焊工证的,一经查出,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应当注意两点:第一,某一特定行政机关是否拥有处罚权和拥有何种、多大范围内的处罚权,都由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的规定;第二,虽然行政处罚权主要是属于行政机关的,但如果经由法律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权亦可由被授权、被委托的组织行使。
(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一点使之区别于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或监察机关依职权对其公务员所作出的行政处分。
(三)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也就是说,只有相对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才能给予行政处罚;再则,只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处罚的行为才可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不能处罚。
(四)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制裁性体现在:对违法相对方权益的限制、剥夺,或对其科以新的义务。这点使之既区别于刑事制裁、民事制裁,又区别于授益性的行政奖励行为或赋权性的行政许可行为。
行政处罚与刑罚都是具有强制力的制裁方式,但两者有显著区别:
(一)两种行为的权力归属不同
行政处罚权属于行政权的一部分;而刑罚的权力归于审判权的范畴。
(二)实施处罚的主体不同
行政处罚是由有外部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而刑罚的实施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
(三)实施处罚的对象不同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又违反了刑事法律规范的情况下,也可能对其实施两种处罚;而刑罚只能对违反刑事法律规范的犯罪分子实施,而不能对只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未犯罪的人实施。
(四)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不同
行政处罚是按照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程序作出的;而刑罚必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程序作出,这是由刑罚在法律制裁中具有最严厉的性质所决定的。
(五)处罚的种类不同
行政处罚的种类很多,既有行政处罚法的统一规定(但尚未列举详尽),又有各单行法律、法规的分散规定。而刑罚的种类统一由刑法规定,有两类十种,即五种主刑和五种附加刑。主刑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适用于外国人)以及剥夺奖章、勋章和荣誉称号(适用于军人)。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办假焊工证的犯法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进行处理一些伪造许可证件的人员来说,他可能会对社会的治安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也会带来不好的风气。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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