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济是什么意思
导读:
行政救济相信很多人都接触的比较少,也就是公民在受到侵犯的时候,采取的防卫手段和申诉途径,是对公民有益的一种行为,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行政救济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有权机关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和。
行政救济 一般是以受损害的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而发生,其途径主要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当前中国行政复议存在着行政复议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复议程序不严谨等缺陷,针对这些不足,应该赋予复议机构相应的独立地位,实行行政复议程序司法化。
(一)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二)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行为。
(三)行政复议是由行政相对方提起的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行为。
(四)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一)监察救济。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这种救济途径,相对人只能就行政违法、侵权的行政工作人员请求为之一定处理,如行政纪律处分,监察机关同样不能直接撤销、变更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也不能裁决予以赔偿,此种救济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的救济。
(二)立法救济。相对人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请求救济。但是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只限于重大决策和立法活动,是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较少。对于行政机关的重大行政政策的失误或立法与宪法、法律抵触,可以撤销或改变,或责令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对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造成的损害,相对人一般只能采用其他救济途径,请求救济。
(三)复议救济。复议救济相对于法院救济而言,可称作行政上的救济,法院救济可称为诉讼救济或司法救济。
(四)诉讼救济。诉讼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违法行驶为予以撤销,造成损害者判令赔偿的救济途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行政救济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行政救济就是当事人对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以向行政机关请求矫正的一种救济。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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