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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经营去哪里举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7 13:02:23 人浏览

导读:

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开店营业一定要取得营业执照证书,不然就是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餐饮店,除营业执照外,卫生许可证也是必备的,这是对消费者的负责,也是保证自己能够正常运营最基本的保障,那无照经营去哪里举报?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无照经营去哪里举报

  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开店营业一定要取得营业执照证书,不然就是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餐饮店,除营业执照外,卫生许可证也是必备的,这是对消费者的负责,也是保证自己能够正常运营最基本的保障,那无照经营去哪里举报?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无照经营去哪里举报

  举报无证经营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解决。

  无证经营是指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有效期届满,擅自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无照经营去哪里举报 

  二、无证经营的处罚

  (一)对于无证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证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无证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无照经营的情形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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