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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一般要带什么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4 07:26:28 人浏览

导读:

关于行政诉讼是比较麻烦的,所要带的资料也是比较多的,那么对于行政诉讼要带的资料,我们关于这方面的东西,还是不了解的,如果没有把资料准备齐全的话,对行政诉讼的结果是会有一定影响的。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一下行政诉讼一般要带什么资料?

  关于行政诉讼是比较麻烦的,所要带的资料也是比较多的,那么对于行政诉讼要带的资料,我们关于这方面的东西,还是不了解的,如果没有把资料准备齐全的话,对行政诉讼的结果是会有一定影响的。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一下行政诉讼一般要带什么资料

  一、行政诉讼一般要带什么资料

  (一)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另加三份;

  (二)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

  (三)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四)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决定书、被行政处理行为的过程证据材料,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

  (五)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六)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七)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据。

  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本院指定日期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应经本院准许。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二、提起行政诉讼是否有期限规定

  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三、行政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的起诉期限是从知道作出具体行为之日起算。那么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具体行为的内容的,只能从其实际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从作出具体行为到实际知道该具体行为的存在或内容,应该有多长时间呢?我国的行诉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对此,“若干解释”第42条,参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作了相应的补充规定。即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为内容之日起算,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虽然这样的规定,在最大限度内保护了当事人的诉权,但却较难在实体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是因为从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性质来看,两者有很大差别。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是管理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而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是双方共同意志的表现。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作出某种具体行为,是单方意志的表现。从行政管理行为的特性来看,它具有公定力、拘束力和强制力。因此,它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如果将最长诉讼期限确定为20年,其时间跨度较长,人民法院不仅对行政机关在当时作出该具体行为时的证据难以确认,同时由于人员调动、机构变更、法律规范变更及法律关系的变化等情况的改变,即使人民法院对该具体行为在程序上是否合法、实体上是否正确予以确认,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也难以实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介绍的关于行政诉讼一般要带什么资料?那么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了更多关于行政诉讼方面的信息,行政诉讼所需要带的资料是比较多的,而且行政诉讼是有一定的时效规定的。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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