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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2 07:27:19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行政对于我们来讲很少听到,但是他经常出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那么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行政对于我们来讲很少听到,但是他经常出现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那么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

  (一)产生的根据相同。都是基于行政争议的存在,用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二)目的和作用相同。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效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审查的对象基本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都要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只是复议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所以审查范围要宽一些。可以同时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以及作为行政行为依据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

  (四)产生的条件相同。都是一种依申请启动的活动。两种程序的启动,都有赖于相对人的申请。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一种权利救济手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属于救济行为,都具有事后性和依申请的性质,即它们都是事后的一种监督手段,且又须以行政相对人的提起为前提条件。

  (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作为行使行政权的一方当事人行政机关无权提起。二者均适用不告不理的原则,都是一种依申请的行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被申请人或被告都是享有国家行政职权、作出行政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程序与行政诉讼有发生的先后顺序之分吗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具体的先后顺序,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但有以下情况的,必须经过复议程序后才能进行诉讼: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五)治安管理处罚上级公安机关裁决前置。

  (六)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七)工伤保险案件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2、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3、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八)对价格违法的处罚

  1999年7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8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制度的联系和区别

  (一)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

  (二)都是国家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救济手段;

  (三)当事人类型基本相同(原告或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被告或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第三人基本类似);

  (四)两者在程序衔接上还有着密切的联系(复议前置、选择复议、终局复议)。

  区别:

  (一)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司法活动);

  (二)审理机关不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

  (三)对审查的范围不同(全面审查,仅限于合法性审查);

  (四)审理方式不同(书面审查,开庭审理);

  (五)审级不同(一级复议原则,两审终审制);

  (六)法律效力不同(不服复议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终审后必须)。此外,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在当事人称谓、法定期限、受案范围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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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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