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有哪些情形可以单独提起赔偿请求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在行政诉讼中,如果受害人与行政机关达不成协议或者有异议的,就要有赔偿条件等等。那么在行政诉讼中有哪些情形可以单独提起赔偿请求?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所谓单独提起赔偿请求,是指赔偿义务机关有《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受害人单独就赔偿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请求。单独提起赔偿请求的情形主要有:
(一)作出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与受害人就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
(二)受害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数额有异议的;
(三)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已被复议机关认定为违法,或已被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但受害人在申请复议时并未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也未对行政赔偿问题作出裁决,复议裁决生效后被害人又要求赔偿的;
(四)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已为法院的判决认定为违法或已被该法院撤销或变更,判决生效后,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的。
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赔偿方式主要为支付赔偿金。包括以下种类:
支付侵犯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
财产损坏的,赔偿修复所需费用;财产灭失的,按侵权行为发生时当地市场价格予以赔偿;
财产已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财产已变卖的,按合法评估机构的估价赔偿;造成其他损害的,赔偿直接损失。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包括: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返还财产、恢复原状;退还罚款、罚没财物。
(一)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的含义
1、为赔偿义务机关自我纠正错误提供机会,体现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尊重,同时也有利于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
2、有利于迅速解决赔偿争议,减少受害人的诉累。先行处理程序手续简便、及时,从而根本上有利于减少赔偿义务机关和受害人的支出。
(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受理和处理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时,办理手续:
1、确认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从国际赔偿法的规定和实践经验来看,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以加害行为的违法性得到确认为前提。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途径有:
(1)赔偿义务机关自己确认。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书面承认其行为的违法性。
(2)通过行政复议确认。行政复议机关的撤销决定、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是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直接根据。
(3)通过行政诉讼确认。人民法院的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和确认判决都是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根据。
2、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具备以下事项: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请求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有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或居所。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赔偿请求包括赔偿的范围、方式等,如请求赔偿的金额或恢复原状的内容等,要求必须要明确、具体。事实根据是指受害人遭受损害的时间、地点、客体、范围等。理由是指损害形成的原因,如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等。
(3)申请的年、月、日。
(4)有关的附件。包括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法院的判决书等文件、医疗证明、证人、照片等有关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在行政诉讼中有哪些情形可以单独提起赔偿请求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受害人单独就赔偿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我们都知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拥有相应的权利,在执法过程中,也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果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对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犯,作为公民是
行赔规定第二十二条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2)有明确的被告;
人才中介公司需要以下手续:1、查名;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报;3、材料审核和实地审核;4、审批且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请人;5、办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
如果辱骂国家公职人员的属于违法行为,若是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则是犯罪行为。因为行为人构成侮辱罪。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