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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与行政处罚的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9 07:53:38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时候当事人会受到行政处罚,而有的则会受到治安处罚,那么你知道治安处罚与行政处罚的关系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时候当事人会受到行政处罚,而有的则会受到治安处罚,那么你知道治安处罚与行政处罚的关系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治安处罚与行政处罚的关系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属于行政法范畴,是行政法中具有特色的一个分支。行政法除《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外,还有《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外汇管理条例》涉及公安、税务、工商、邮政、财政、计划、海关、港务、外汇等非常庞杂的体系。有些是专门的行政法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些是其他法律中有关行政法的条款。如:《禁毒决定》中的行政部分。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称为治安处罚,而适用其他行政法的处罚则称为行政处罚。广义上说,治安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个类型。

  二、行政处罚处罚权的限定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划分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按照本条的情形规定行政处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上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

  三、行政处罚与治安处罚决定的送达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将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治安处罚与行政处罚的关系的相关知识,治安处罚规定的处罚种类只有警告、罚款和拘留3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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