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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前置范围如何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6 07:17:56 人浏览

导读:

每个人都应该做到依法纳税,但有时碰到不合理的税种我们也应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时就涉及到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相关规定了,那么该规定是怎样的呢?很多人可能对此并不了解,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每个人都应该做到依法纳税,但有时碰到不合理的税种我们也应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时就涉及到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相关规定了,那么该规定是怎样的呢?很多人可能对此并不了解,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税务行政复议前置范围如何规定的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税务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是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后,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税务行政复议前置范围

  二、行政复议流程

  (一)复议申请。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四)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申请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相关证明和材料:

  (一)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复议机构接待人员当场记录。

  (二)申请人对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四)申请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代理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有关身份证明。

  所以,税务行政复议是有具体的流程的,证据也有相应的标准。如果行政复议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内容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税务行政复议前置范围如何规定的及相关知识,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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