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听证会程序是怎样的
导读:
对于一些比较重大的行政许可,在实施之前都会召开听证会。那么行政许可听证会程序是怎样的?行政许可听证会必须公开举行吗?行政许可听证的范围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听证的启动:主动(行政机关依职权)和被动(依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
(二)听证期限: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于听证举行7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还需公告。
(三)听证主持人回避:实体原因(与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和程序原因(听证前已参与审查该许可事项的人)
(四)制作笔录:听证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根据笔录作出决定。
(五)其他:听证应当公开进行,且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总则第五条第二款已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因此,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包括听证程序),如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可以不公开。
行政许可听证分为五种情况,分别是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这五种: (一)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 (二)特许: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
(三)认可: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 、
(四)核准:核准是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
(五)登记: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许可听证会程序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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