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行政法律 > 行政许可法 > 行政许可的设定 >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1 07:03:48 人浏览

导读:

想要进行建筑施工就得先办理施工许可证,具备申请施工许可证条件之后,可以进行施工许可证的办理,那么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想要进行建筑施工就得先办理施工许可证,具备申请施工许可证条件之后,可以进行施工许可证的办理,那么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建设单位携带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

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许可证由哪个单位办理

  施工许可证是建筑单位满足施工条件后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并且也是以后办理房产证的材料之一,如果一个建设项目没有施工许可证,是属于违章建筑,不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一般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单位即甲方向工程所在地的住建局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由住建局办理相关手续,颁发施工许可证。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几年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合同的工期。按照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地办理施工许可证,了解关于办理施工许可证具体的程序,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