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行政法律 > 行政处罚法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有多长?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有多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2 08:43:42 人浏览

导读:

在生活中,如果我们违反了行政法规,就会收到行政处罚,一般当事人会受到行政机关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有多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生活中,如果我们违反了行政法规,就会收到行政处罚,一般当事人会受到行政机关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有多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有多长?

  (一)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

  (二)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后七日内交付邮寄、进行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

  二、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一)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

  1、调查取证

  《行政处罚法》36、37条规定: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行政处罚法》32、41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法》32、41、42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果当时人要求举行听证,并且确实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会。

  4、处罚决定根据《行政处罚法》38、39、40条规定,经过上述三个程序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三、什么是行政处罚

  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

  总而言之,一般如果当事人在场的,可以当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在场的会在七天以内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有多长?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