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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要不要收诉讼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9 08:49:12 人浏览

导读:

了解过相关法律的人应该都知道,行政诉讼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比如专利,海事,商标等行政案件都要没件交费100元。那么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要不要收诉讼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了解过相关法律的人应该都知道,行政诉讼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比如专利,海事,商标等行政案件都要没件交费100元。那么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要不要收诉讼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要不要收诉讼费

  行政诉讼需要交纳诉讼费。

  (一)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二)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三)无需交纳诉讼费的行政案件: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行政赔偿案件;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

  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诉讼的败诉方当事人承担。法院的第二审判决一并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均应由被诉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诉讼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分担;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而法院准许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如果原告不撤诉或者法院不准许撤诉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时,由法院根据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人数和他们各自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以及各自的诉讼行为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共同诉讼当事人因连带关系而败诉时,应当负担连带诉讼费用;第三人败诉时,法院将根据共同诉讼当事人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决定分担的比例。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二、行政案件有精神赔偿吗

  对行政相对人所受到的损害,只针对部分权益,赔偿部分损失,具体为

  (一)对人身权、财产权给予赔偿,对其他权利的侵犯不予赔偿。只赔偿物质损害,不赔偿精神损害,物质的损害具有特定的性、确定性和可计算性,属于赔偿范围。

  (二)精神损害如因名誉权、荣誉权的的侵害,以及因人身受侵害导致精的神痛苦等,因其不具有可的计算性和确定性,我国现阶段对其是不给予金的钱赔偿的,主要是考虑到国家的财力。

  三、行政案件是否有诉讼时效的规定

  行政案件有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但行政诉讼时效不同于民事诉讼时效。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60日限制。需要注意的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一般都是需要进行一定的收费。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要不要收诉讼费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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