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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诉讼的三种情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3 08:20:34 人浏览

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时候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那么提起行政诉讼的三种情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时候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那么提起行政诉讼的三种情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提起行政诉讼的三种情况

  (一)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值得强调的是:当事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诉讼三种情况

  二、行政诉讼审理对象是什么

  行政诉讼一般处理的是行政争议,因而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一般而言就是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因为一定的原因而双方发生一定的争议。在这样的争议中一般而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属于弱势的一方。因而行政诉讼的存在就是能够给在行政争议中处于弱势群体一方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而作为被告方的行政机关必须是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才能被认定为被告。

  三、行政诉讼可否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提起行政诉讼的三种情况的相关知识,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按照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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