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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登记是什么行政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6 07:14:24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往往是会对法人进行变更的,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那么法人变更登记是什么行政行为?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往往是会对法人进行变更的,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那么法人变更登记是什么行政行为?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人变更登记是什么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变更是设立的一个环节和延续,因此,公司登记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行政许可”可以依法撤销。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撤销公司登记应当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一)作出撤销公司登记决定的主体应当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

  (二)利害关係人的请求或有职权的行政机关自已发现错误后,认为应当撤销的登记行为;

  综上,变更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范畴。

  二、公司法人变更后不去工商局登记有何法律后果

  在企业法人发生分立或合并的变更情况后,由于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公司法人变更后,如果没有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的,如果原法定代表人仍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署文件,比如合同、协议等,其后果由公司承担。公司承担责任后再追究原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责任。

  三、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1、变更名称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正书复印件;

  2、变更住所的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3、变更经营范围的,如果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正书复印件或许可正明;

  4、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变更营业期限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正书复印件;

  (六)营业执照正、副本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人变更登记是什么行政行为的相关知识,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法人变更登记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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