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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复议的行政行为包括哪些,可以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7 15:50:51 人浏览

导读:

不可以复议的行政行为包括存在行政处分、作出了调解或者其他解决方式、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等。可以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等不服的是可以申请的。

  不可以复议的行政行为包括存在行政处分、作出了调解或者其他解决方式、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等。可以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等不服的是可以申请的。

  一、不可以复议的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不可以复议的行政行为包括了: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

  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

  二、可以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可以复议的行政行为有: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的。

  9.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法定职责的。

  10.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11.认为行政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被害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被害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收到决定书的60日内申请复议。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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