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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属于行政机关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08 08:50:46 人浏览

导读:

公安属于行政机关,也属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为其扮演者处理社会治安的角色,司法机关是因为其负责刑事诉讼中的侦查任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侦查机关,因此具备一定的双重性。

  公安属于行政机关,也属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为其扮演者处理社会治安的角色,司法机关是因为其负责刑事诉讼中的侦查任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侦查机关,因此具备一定的双重性。

公安属于

  一、公安属于行政机关吗

  公安属于行政机关,也属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系统之一。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因此,公安机关的领导人常常是党委常委和政法委书记。

  二、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公安办理刑事案件有以下的程序:

  1.立案。报案后公安机关会对这些报案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2.侦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询问当事人、证人等有关的案件情况,还会对现场进行勘察、取证、对一些物件进行鉴定等。

  3.审查起诉。对于已经查清事实,证据充分,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三、公关管辖范围

  公安管辖范围有:

  1.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

  2.使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的权力。法律快车提醒您,包括秘密监视、秘密搜查、使用秘密力量进行内线侦察和阵地控制,以及使用秘密的技术手段等;

  3.有权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实行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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