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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3-25 08:01:04 人浏览

导读:

行政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等。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的权利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一、行政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

  行政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如下:

  1.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诉讼活动;

  2.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活动,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而不能在同一诉讼中代理双方当事人。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有哪些权利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

  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并要求有关鉴定部门对某一事实进行鉴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诉讼代理人调查取证的工作应当支持。

  2.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有关材料,一般指法庭审理过程中所有的证据材料、庭审笔录,以及起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书等在法庭审理中涉及的材料。至于有关材料的具体范围以及查阅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行政诉讼代理人

  三、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可以不出庭么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可以不出庭,除了离婚案件,根据我国的规定,民事诉讼中请不请律师是个人自愿,法律没有强制要求。法律快车提醒您,请了律师的话,自己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自己无需出庭,当然也可以出庭。如果没有律师,是必须自己出庭的。只有一个例外,就是离婚类的案件,不管有没有律师,双方当事人都要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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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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