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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辖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3-26 07:26:37 人浏览

导读:

行政管辖的意思是针对不同行政案件的管理权限和分工。行政管辖确定行政案件受理的主管法院的级别以及地区。是涉及诉权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基本问题的诉讼法律制度。

  一、行政管辖是什么意思

  行政管辖是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是涉及行政审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权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基本问题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管辖是普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

  2.管辖是上下级法院、同级法院之间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管辖要解决不同审级和同级不同区域法院之间的权限划分问题;

  3.管辖是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管辖不包括第二审及再审案件的分工;

  4.管辖权与审判权、主管权等概念之间的关系。行政审判权是法律赋予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权力,包括主管权、管辖权、裁判权、诉讼指挥权、强制执行权等。管辖权是审判权的实现形式之一,审判权是管辖权的基础与前提。

  二、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

  行政诉讼的管辖分为:

  1.级别管辖与区域管辖。划分这类管辖的标准在于确定管辖法院是在上下级之间的权限分工还是同级而不同区域法院之间的权限分工:

  (1)级别管辖。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不同审级法院之间管辖权的划分;

  (2)区域管辖。它要确定的是,一个行政案件应当由哪一个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问题。

  2.法定管辖与裁定管辖。法定管辖,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标准直接确定的诉讼管辖,而裁定管辖,则是指在特殊情况下,由法院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移送、指定等行为确定的诉讼管辖。法律快车提醒您,裁定管辖包括指定管辖、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管辖三种;

  3.共同管辖与单一管辖。共同管辖,就是两个以上法院同时对一个案件均有管辖权,由于两个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因此就给当事人即原告留下了自由选择的空间,而单一管辖则是只有一个法院有管辖权,当事人没有自由选择余地。

行政管辖

  三、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确定: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到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到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

  2.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行政案件;

  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者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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