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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4 00:58:32 人浏览

  一、行政复议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是

  1.申请人应当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以自己名义提出申请。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申请人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属于申请行政复议范围。凡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除人事处理决定和民事调解行为外,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4.属于市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对县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才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5.人民法院未立案受理。人民法院已立案的,市人民政府不再受理。

  6.有具体的复议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7.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应留下通讯地址、方式,以便行政复议机关核实有关情况。

  8.收到申请时间以行政复议机关核实的时间为准。

  二、行政复议是否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既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再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申请行政诉讼。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行政复议

  三、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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