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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5 00:35:41 人浏览

  一、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既是为了有效保护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效率,也是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起诉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直接起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行政诉讼案件的费用如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的金额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一般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法律快车提醒您,诉讼费用主要有:鉴定费,勘验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费,复制本案庭审记录材料和法律文字所需要的费用,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费用等,一般由法院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或按实际成本收费。

  三、如何确认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指行政诉讼的身份条件,在本质上是指起诉人与行政主体的行为或不作为或所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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