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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期限是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5 01:35:39 人浏览

  一、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期限是多长时间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期是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若是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提供证据且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五日内提供证据。

  二、行政诉讼所需证据应包括哪些?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

  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

  5.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6.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

  8.电子数据。

行政诉讼举证

  三、被告如何写行政诉讼答辩书

  法律快车提醒您,被告写行政诉讼答辩书:写明答辩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写明答辩请求、事实与理由,最后答辩人签名并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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