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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定上诉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05 11:31:19 人浏览

导读: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的方式通常是书面提起上诉,更多关于行政诉讼法定上诉期限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的方式通常是书面提起上诉,更多关于行政诉讼法定上诉期限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行政诉讼法定上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怎样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14条对此作了具体规定:

  (1)确认发明专利案件和海关处理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这里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根据《若干解释》第8条的规定,有下列几种情形:①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②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③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④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中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三、行政诉讼参与人有哪些

  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诉讼地位相似的人。它包括当事人和具有类似诉讼地位的诉讼代理人。

  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第4章关于参加人的规定,行政诉讼参加人的范围是:原告、被告、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四种。

  行政诉讼参加人与参与人不同,后者的范围比前者宽。参与人包括参加人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勘验人等。后一类参与人与前一类参加人不同,他们在法律上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当然,他们在诉讼中也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需要对自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行政诉讼法定上诉期限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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