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行政法律 > 具体行政行为 > 具体行政行为的类型 > 公安机关调取证据是怎样

公安机关调取证据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30 11:37:33 人浏览

导读:

公安机关调取证据秉持公正公开、为民服务的原则,为社会带来光明,保家卫国,由于公安机关兢兢业业的为人民服务,我们的社会才会有现在安稳发展,那么公安机关调取证据是怎样?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公安机关调取证据秉持公正公开、为民服务的原则,为社会带来光明,保家卫国,由于公安机关兢兢业业的为人民服务,我们的社会才会有现在安稳发展,那么公安机关调取证据是怎样?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一、公安机关调取证据是怎样

  1、调取的证据材料主要有两种:一是侦查机关、检查机关已经收集的有关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没有向检察院、法院提交,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检察院、法院调取。二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均未调取的证据,如果辩护律师认为这些证据对本案的定罪量刑有重要作用且自己无法调取的,有权申请检察院、法院调取。

  3、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公安机关调取证据是怎样

  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调取证据规定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2、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以及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侵害人陈述、其他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3、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执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法律依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公安机关调取证据是怎样的内容,现在都是阳光执法,调查取证都是公平透明,公安机关调取证据都是快准狠。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