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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3 18:43:07 人浏览

导读:

行政行为在作出的时候是必须合乎相关法律的规定的,只有这样在作出后才能使其具有合法性的,不然行政行为是不合法的,是会导致其行政行为的无效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行政行为在作出的时候是必须合乎相关法律的规定的,只有这样在作出后才能使其具有合法性的,不然行政行为是不合法的,是会导致其行政行为的无效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

  行政行为合法要件包括: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以及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

  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主体要件。主体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

  权限合法是指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为,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权限方面的要件;

  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与适当:

  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内容要件。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是指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所谓行政行为内容适当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明确、适当,而且应当公正、合理;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所谓程序是指行政行为的实施所要经过的步骤、方式、顺序以及时限。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任意作出某种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由公共行政实体依据其行政法所赋予的权力,并针对一单独个别的情况,作出一个对外产生积极或消极法律效果的决定或命令。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

  二、要式行政行为是什么

  (一)要式行政行为的含义

  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是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颁布行政法规必须以国务院令这种特定形式,行政处罚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法定形式。还有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也是。通俗的可以理解为行政行为必须要一种方式或形式后才能实行。

  (二)要式行政行为的特征

  “式”虽然在客观上是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和要求,但实际上与行政主体意思表示的内容并无联系。因为行政行为在实践中具有复杂多变性,而且极具时效性,这就决定了法律不应该也不可能对其进行过多的形式上的限制。但现代法的公平、公正以及保护人权原则的普遍性,又要求法律不得不对某些涉及当事人重大权益的行政行为进行规制,以此来平衡行政主体和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地位的失衡。

  三、非要式行政行为是什么

  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行政行为的具体形式,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各种形式的行政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在行政法上表现的情况不多,一般出现在法律授予行政机关行使紧急权力的情况,例如行政机关紧急封锁、戒严、交通管制等。只要能够向相对人表达这样的意思,无论通过何种形式表现出来,都具有法律效力。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行政行为的时候,是一定要符合相关行政法律的相关规定的,不然是会导致其不合法的。好了以上就是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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