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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6 08:06:11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如果一个做了违法行为的人,一旦触犯到了法律,就可能会被依法行政拘留,可是拘留并不是说无限制的,对于拘留来说,是有一定的时间规定。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我们知道如果一个做了违法行为的人,一旦触犯到了法律,就可能会被依法行政拘留,可是拘留并不是说无限制的,对于拘留来说,是有一定的时间规定。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一、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格的限制。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二、行政拘留的审批怎么进行

  派出所无权做出拘留的决定,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才能做出拘留的决定。因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三、哪些人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是多久的内容,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两个违法行为合并处罚不会超过20日。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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