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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时效规定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7 16:31:26 人浏览

导读:

法律上的处罚可以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针对违法行为人给予对应的行政类处罚的行为,常见的罚款、扣分等,行政处罚也是有时效性的,那一般行政处罚时效规定是多久?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上的处罚可以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针对违法行为人给予对应的行政类处罚的行为,常见的罚款、扣分等,行政处罚也是有时效性的,那一般行政处罚时效规定是多久?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政处罚时效规定是多久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日起计算;生之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刑罚和行政处罚有什么区别

  1、制裁的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处罚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刑事处罚的适用依据只能是《刑法》,以及全国人大作出的刑法修正案。

  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刑事处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就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

  3、制裁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它的实施主体要比刑罚的实施主体广泛得多。刑事处罚只能由法院决定,然后交给执行机关执行。

  三、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的程序如下所示:

  1、收集应该进行行政处罚的证据,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2、对调查的结果进行分情况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行政处罚时效规定是多久"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以明确知道,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是,一般从违法行为发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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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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