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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年检标准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7 04:51:54 人浏览

导读:

灭火器对于火灾来说是很重要的,有的火灾在才发生的时候可以通过灭火器扑灭,从而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但是对于灭火器,他也有着相应的安全规范,需要对灭火器来进行连接,那么灭火器怎么进行连接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灭火器年检标准是怎样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灭火器对于火灾来说是很重要的,有的火灾在才发生的时候可以通过灭火器扑灭,从而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但是对于灭火器,他也有着相应的安全规范,需要对灭火器来进行连接,那么灭火器怎么进行连接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灭火器年检标准是怎样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灭火器年检标准是怎样

  灭火器年检是指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 95-2007)。它的范围规定了灭火器维修的术语和定义、总要求、维修条件、维修技术要求、报废、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的维修、报废,适用于对灭火器维修单位的维修条件和维修能力的评价。其它类型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灭火器年检标准是怎样

  二、纵火罪表现是怎样

  放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放火”是指行为人使用各种导火材料,点燃目的物,或者利用既存的火种即可以引起火灾的危险因素,引起公私财物的燃烧,制造火灾的行为。放火既可以采用作为的方式实行,如用引燃物将目的物点燃,也可以采用不作为的方式实行,但不作为方式构成的放火罪,必须以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特定义务的人员为前提,也就是行为人对形成火灾原因的火情具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且根据其主、客观条件有能力履行这一义务而没有履行,以致造成火灾的。如负有防火义务的油库安全员,发现油库有着火的危险,能够采取防火措施而不采取措施,导致了油库火灾发生,就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

  三、纵火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灭火器年检标准是怎样的相关知识,灭火器只有符合安全规范的才能够使用,所以说需要及时的进行连接。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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