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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都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8 15:47:09 人浏览

导读:

行政处罚通常都是对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定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都有哪些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处罚通常都是对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定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都有哪些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都有哪些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有权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条件:

  第一,必须是行政机关。

  第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第三,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四,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若不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则不能实施行政处罚。

  3、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1)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2)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能够接受行政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是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是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都有哪些 

  二、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一)责令停产、停业。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它直接剥夺生产经营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只适用于违法行为严重的行政相对方。

  (二)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收回或暂时扣留违法者已经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书。目的在于取消或暂时中止被处罚人的一定资格、剥夺或限制某种特许的权利。

  (三)罚款。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处罚。

  (四)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或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

  (五)警告。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提出告诫或谴责。

  (六)通报批评。是对违法者在荣誉上或信誉上的惩戒措施。通报批评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适用行政处罚的条件是怎样的

  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都有哪些”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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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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