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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适用的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2-08 11:03:49 人浏览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老百姓和行政机关之间打交道的次数也挺多的,往往行政机关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形象,老百姓需要按照行政机关做出的处罚去执行。但对于一些行政处罚是可以申请听证的,那么行政处罚听证适用的范围?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实际生活中,老百姓和行政机关之间打交道的次数也挺多的,往往行政机关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形象,老百姓需要按照行政机关做出的处罚去执行。但对于一些行政处罚是可以申请听证的,那么行政处罚听证适用的范围?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政处罚听证适用的范围

行政处罚听证适用的范围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二、听证程序的具体流程

  (1)听证会前首先由书记员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

  (2)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报告主持人听证会可以开始。

  (3)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的身份资格,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一次。

  (4)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介绍案由并说明听证会的目的和宗旨后,由调查人说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拟作出的处罚等。

  (5)当事人就调查方公布的事实、依据及己方的主张进行陈述和申辩。

  (6)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质证,然后展开辩论。

  (7)其他听证参加人(第三人、证人等)进行陈述。

  (8)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最后陈述。

  (9)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三、听证制度以及法律依据

  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形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处罚法》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三)较大数额罚款。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行政处罚听证适用的范围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行政处罚听证适用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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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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