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导读: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受理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民事争议,将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一并审理,一同判决的诉讼制度。适用该制度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同时存在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这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首要条件,即行政案件及民事案件均依法成立,符合受案条件。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只有在当事人选择附带审理时进行,没有必要另行更换审判庭。二是行政诉讼与附带的民事诉讼之间具有关联性,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的事项涉及到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三是行政诉讼请求与附带的民事诉讼请求有内在的联系。一种是行政争议性质的诉讼请求,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为违法行为;一种是民事争议性质的诉讼请求,是平等主体之间因侵权而产生的争议,受侵害的民事主体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两种争议之间的联系表现在两种性质的争议由同一民事行为引起,且民事争议的解决依赖于行政争议的解决。四是行政诉讼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属于同一法院管辖。五是当事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提出民事诉讼,即两个诉讼必须发生在同一诉讼程序中。一般认为民事诉讼请求应在一审审理期间提出,二审期间不得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对于一些行政犯罪,可能大家都不是非常清楚是怎样的?其实行政机关从事的人员也会犯错误,有一些还是伤害到一些普通的家庭。那么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状内容
关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依照对其内涵的界定,应该限定在当事人的同一行为既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又违反了民事法律、法规所引起的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的合并审理。这里蕴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于被
人才中介公司需要以下手续:1、查名;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报;3、材料审核和实地审核;4、审批且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请人;5、办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
如果辱骂国家公职人员的属于违法行为,若是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则是犯罪行为。因为行为人构成侮辱罪。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