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行政法律 > 行政诉讼法 > 行政法律适用 > 行政诉讼法院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法院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22 20:15:34 人浏览

导读:

人们在遇到自己的合法利益被侵害时却不知道该怎么维权,尤其是对象为行政机关时,事实上我们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很多人却不太了解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那么行政诉讼法院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们在遇到自己的合法利益被侵害时却不知道该怎么维权,尤其是对象为行政机关时,事实上我们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很多人却不太了解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那么行政诉讼法院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政诉讼法院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具体条件如下: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行政诉讼法院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的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

  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和途径的区别。在中国,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不止行政诉讼一种,还有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等等。而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运用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3)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其中进行审查的行政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这就决定了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审理形式和裁判形式上有所不同。如行政诉讼案件不得以调解方式结案;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行政诉讼的裁判以撤销、维持判决为主要形式等。

  (4)行政诉讼是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诉讼并不解决所有类型的行政争议,有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均无类似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限制。至于,不属于行政诉讼解决的行政争议只能通过其他的救济途径解决。

  (5)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

  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相对方,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管理方,即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双方的诉讼地位是恒定的,不允许行政主体作为原告起诉行政管理相对方。这个特点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当事人均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原被告不具有恒定性,允许被告反诉;而刑事诉讼,也存在着自诉案件中允许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所诉自诉人。

  三、行政诉讼时效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行政诉讼法院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的信息,由上可知,行政诉讼立案时要明确原告与被告,要有明确的事由,去立案的时候要记得带上身份证以及起诉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