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制度是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制度之一,行政赔偿是由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行使职权的时候,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多关于什么是行政赔偿制度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什么是行政赔偿制度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二、行政赔偿当事人是谁
行政赔偿的当事人包括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1、赔偿请求人,这是指有权要求赔偿的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表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政主体。被授权的组织是赔偿义务机关。委托的行政主体是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主体是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主体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主体是赔偿义务机关。
三、行政赔偿范围
1、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及其赔偿方式:
(1)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 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 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其赔偿方式: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及赔偿方式: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 ,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及其赔偿方式: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行政赔偿的数额是需要结合案情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什么是行政赔偿制度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