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违法,但认为不适当,能起诉吗?
导读: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基本不予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违法,但不适当的,基本上不能起诉。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是属于行政权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原则上应当由行政机关复议解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原则上不代替行政机关作出决定,而是在审查清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基础上,作出维持或者撤销的判决。对于此点要特别的予以注意!要在实践中灵活的处理。因为是否“适当”是难以评判的,如何界定,在学理上都存在很大的争议,具体到司法实践中,问题可能会更加复杂,这就要求我们的司法工作者要灵活的掌握和运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摘要】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原则上只能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而不能对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司法裁判。然而在英国,除了普通法上的司法复审以外,还存
十级职员升为九级职员的晋升条件:1、在十级职员岗位上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2、连续3年考核不低于合格等次;3、能胜任本职工作,经有权部门批准可升为九级。
引咎辞职是指公务人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鉴于自身所犯的过错而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引咎辞职一般一年内
4050人员指的是满40岁的女性和年满50岁的男性,因为自身的就业条件较差、技能单一等,难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的劳动者的统称。他们在选择就业时,处于弱势地位,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仅是行政违法行为,而且是犯罪行为。行为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行为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还有可能涉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