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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4 17:36:23 人浏览

导读:

在大多数人的影响中,可能强制拆迁与非法强拆的概念是一样的,因此在生活口语中就会混同这两个概念,但是这二者在法律上的实体程序的区别是较大的,所以是不能混同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强拆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在大多数人的影响中,可能强制拆迁与非法强拆的概念是一样的,因此在生活口语中就会混同这两个概念,但是这二者在法律上的实体程序的区别是较大的,所以是不能混同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强拆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强拆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强制拆迁实际上就是人民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强行拆除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征收期间内,没有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也没有在人民政府下达的《补偿决定书》确定的搬迁期限内,没有履行交出房屋的,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没有腾出房屋的,人民政府根据法院的裁定,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

  强制搬迁一是要有人民政府申请,二是有补偿决定,三是有没有达成协议,四要有征收决定。这个时候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强制执行。

强拆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二、什么是司法强拆

  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司法强拆与行政强拆区别是什么

  一是性质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

  二是效率不同。行政强制拆迁不受诉讼的影响,即不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否在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之内,不论他们提起诉讼是否已经结束,是否能够胜诉,均不停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因此,行政强制拆迁具有系政府内部直接审批执行、不受诉讼的约束等效率较高的特点。而房地局申请司法强制拆迁是以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能否提起诉讼,诉讼是否终结,以及房地局是否胜诉为前提的。

  三是社会公信度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由作出裁决的房地局直接向政府申请执行,政府其他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监督。被执行人若认为裁决或者执行裁决的强迁不当,因无阻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律救济渠道,以致行政强制拆迁过程中被执行人与政府的对立和冲突时有发生。行政裁决进入申请强制执行的司法程序,系行政裁决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程序,相对于行政强制拆迁而言,其强制执行的社会公信度亦就更高。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虽然强制拆迁与非法拆迁是截然不同的,但是一旦强制拆迁没有经过相关的程序同意,自然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好了以上就是强拆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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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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