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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可以成为行政诉讼被告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01 14:24:00 人浏览

导读:

相信大家对于行政诉讼有一定了解的都清楚,行政诉讼相较于民事诉讼等其他诉讼而言,不同之处在于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是行政机关,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那么车管所可以成为行政诉讼被告吗?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信大家对于行政诉讼有一定了解的都清楚,行政诉讼相较于民事诉讼等其他诉讼而言,不同之处在于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是行政机关,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那么车管所可以成为行政诉讼被告吗?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车管所可以成为行政诉讼被告吗

车管所可以成为行政诉讼被告吗

  车管所在行使管理车辆登记的权力,其实就是在行使行政权力,是能成为诉讼主体的。

  车管所的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办理辖区除公路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进口车、校车、特种作业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的各项登记、检验、核发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业务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等规定,负责受理机动车驾驶证补证换证、满分学习、年度审验业务。

  3、负责对辖区客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单位的车辆及驾驶人源头安全监管。

  4、办理辖区内摩托车驾驶证申领、审验业务。

  二、行政诉讼的被告主体可以是那些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三、车管所能作为行政赔偿主体吗

  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车管所是属于行政机关的一种,所以具备行政赔偿主体的资格,有侵权行为时,可以请求行政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车管所可以成为行政诉讼被告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车管所是能成为诉讼主体,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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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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