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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要遵循的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7 07:46:23 人浏览

导读:

行政诉讼是我国的三大诉讼形式之一,与民事与刑事诉讼有着根本的区别,简单来讲就是所谓的“民告官”,但是在进行诉讼的时候的审判主体又是司法机关,所以原告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这就要求行政诉讼在审理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行政诉讼要遵循的原则。

  行政诉讼是我国的三大诉讼形式之一,与民事与刑事诉讼有着根本的区别,简单来讲就是所谓的“民告官”,但是在进行诉讼的时候的审判主体又是司法机关,所以原告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这就要求行政诉讼在审理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行政诉讼要遵循的原则。

  一、行政诉讼要遵循的原则

  1、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一般性原则和特有原则。

  (1)一般性原则

  一般性原则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在开展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都必须遵守的共同性行为准则。

  ①审判独立原则;

  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③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⑤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原则;

  ⑥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2)特有原则

  特有原则是行政诉讼特有的不同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特殊原则。

  ①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审查权原则(即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则;

  ③诉讼不停止行政执行原则;

  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

  ⑤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行政诉讼要遵循的原则

  二、行政诉讼有哪些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3)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4)行政诉讼是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5)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

  三、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有哪些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

  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

  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

  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

  《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要广于《行政诉讼法》。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对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因此,现代国家一般都同时创设这两种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或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由当事人选择救济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复议救济途径之后,仍允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在审理过程中需要遵循一般性原则与特殊性原则,前者是针对所有诉讼形式而言的,而后者只针对行政诉讼而言的,皆在保障诉讼的公平公正性。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行政诉讼要遵循的原则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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