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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再审期限有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4 10:10:10 人浏览

导读:

行政诉讼是法律诉讼中重要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我国是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一旦二审结束,那么整个诉讼案件就结束了。但是如果有新证据可以推翻法院二审判决的,可以申请再审,行政诉讼也是如此。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跟您详细讲述关于行政诉讼再审期限有多久的问题。

  行政诉讼是法律诉讼中重要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我国是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一旦二审结束,那么整个诉讼案件就结束了。但是如果有新证据可以推翻法院二审判决的,可以申请再审,行政诉讼也是如此。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跟您详细讲述关于行政诉讼再审期限有多久的问题。

  一、行政诉讼再审期限有多久

  1、申请再审期限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再审的审理期限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审理期限(6个月)。

  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审理期限(3个月)。

  二、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1、适用的规则

  法律、法规是行政审判的依据,规章的参照适用,其他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人民法院对司法解释的援引。

  2、冲突规则

  (1)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2)新法优于旧法;

  (3)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最高人民法院向中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审查要求;

  (5)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上位法相抵触的,人民法院向国务院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审查建议;

  (6)地方政府规章同部委规章不一致,或部委规章不一致,最高人民法院向国务院申请解释或裁决。

  三、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跟您详细讲述的关于行政诉讼再审期限有多久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谢谢您的观看,如果还想了解有关行政诉讼再审的问题,欢迎继续浏览法律快车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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